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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收费标准

 

制表: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
单位:元/月
楼层 床位费
护理费
公杂费
伙食费
医疗费
一对一专护费
基础护理费 特护费
一至二楼 840(套房) 220 300/特一级 100 400(2011年标准,可根据物价指数上下浮动) 据实收取 按照生活自理收费用乘2加:
三楼至及以上 710(标间)        (审核价714) 500/特二级
700/特三级 1500/专护一级
900/特四级 1800/专护二级
1100/特五级 2100/专护三级
1300/特六级 2400/专护四级
说明:1、收费依据:成都市发改委、财政局“成发改收费(2010)1514号文件;2、原则上1-6楼只收住生活完全自理人员;3、上述条款解释权归福利院社工科、财务科。